各鄉(xiāng)鎮(zhèn)教辦,縣屬各中學,各民辦中學: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完善加快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通知》(魯教基函〔2009〕48號)文件精神和濟寧市教育局《關于認真做好2011年初中學生學業(yè)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意見》(濟教基字〔2011〕6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就我縣2011年初中學生學業(yè)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招生計劃 今年市教育局下達給我縣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為6600人,其中汶上一中 2200人,汶上圣澤中英文學校2000人,汶上縣職業(yè)成人教育中心2400人(其中春季招生計劃1200人)。普通高中招生實行指令性計劃,學校在招生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招生計劃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計劃。職業(yè)學校招生實行指導性計劃。 二、招生程序 (一)考生報名。為促進我縣高中階段學校均衡發(fā)展,引導各初中學校對生源進行合理分流,實行報名分流制度。依據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和初中學校畢業(yè)生數量分配報名人數(見附件1)。各初中學校應按照分配報名人數組織指導學生報名和填報報考志愿。 學生在初中學籍所在學校參加高中招生報名,填寫《汶上縣2011年高中招生報名登記表》(見附件3)。由初中畢業(yè)學校集體到縣教育體育局基礎教育科辦理報名手續(xù),考生基本信息從全市初中學生信息管理系統(tǒng)提取,建立考生電子檔案。本縣戶籍在縣外借讀考生和報考民辦學校的縣外考生可直接到縣教育體育局報名。報名時間:4月20日—22日。 (二)志愿填報??忌鷪竺麜r只填報一個志愿,志愿填報結束后,任何人不得隨意改動志愿。 (三)資格認定。報名時市縣將嚴格審查學籍,各初中學校要嚴格按照實際在籍學生人數采集報考信息,嚴禁在非學籍所在學校報名,嚴禁非畢業(yè)班學生參加高中階段招生考試。 (四)考點考場。報名工作結束后,縣教育體育局建立學生考試信息庫,打印考生信息一覽表,經各初中畢業(yè)學校校勘無誤后,按照考生志愿由微機自動編排考場,打印考生準考證和準考證存根,準考證存根發(fā)給各考點,準考證發(fā)給各考生??键c原則上設在各招生學校。 三、招生考試 初中學生學業(yè)考試成績,既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初中畢業(yè)標準的重要依據,也是高中階段學校錄取新生的重要依據。我縣初中學業(yè)考試的考試科目成績以等級和分數兩種形式呈現,地理、生物科目的成績以等級形式呈現,計入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其他考試科目成績以分數形式呈現。 (一)考試科目 語文(100分),數學(100分),英語(100分,含聽力測試20分),物理、化學合場(110分),政治、歷史合場(110分),體育(60分),信息技術(20分),合計600分。 文化課考試科目全市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考試、統(tǒng)一閱卷。考試形式為閉卷筆試。 考試時間:6月11—13日。 科目 時間 日期 上 午 下 午 6月11日 (星期六) 語 文 (9:00—11:00) 政治 歷史 (14:30—16:30) 6月12日 (星期日) 數 學 (9:00—11:00) 物理 化學 (14:30—16:30) 6月13日 (星期一) 英 語 (9:00—11:00) 英語聽力 (9:00—9:20) 學業(yè)考試 地理(14:30—15:30) 生物(16:10—17:10)
物理、化學兩科考試允許考生使用專用科學計算器。6月13日下午,安排初中二年級學生學業(yè)考試,畢業(yè)年級因轉學等原因,未參加地理、生物考試的,報名時要單獨注明,另行安排考場。畢業(yè)年級地理、生物學業(yè)成績等級為C級及以下的,根據自愿可以報名補考,隨初中二年級學生學業(yè)考試參加考試。分數75分以上(含75分)的為B等級,60分-74分為C等級,60分以下的為D等級。 體育、信息技術考試內容、標準和實施辦法由市教育局統(tǒng)一制定,由縣市區(qū)教育局組織實施。藝體特長生測試必須在6月18日前進行。 (二)考查科目 理化生實驗操作(2012年改為考試科目)、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地方課程由初中學校組織進行考查,考查結果以等級形式呈現并記入對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之中。 (三)綜合素質評價 初中畢業(yè)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yè)標準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重要依據。各初中學校要在學生初中三年成長記錄、學期評價的基礎上,按照《濟寧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指導意見(試行)》要求,做好初中畢業(yè)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評價結果分A、B、C、D四個等級。各初中學校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于報名時報縣教育體育局基礎教育科,縣教育體育局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于5月20日前報市教育局備案。 四、畢業(yè)認定 初中學生畢業(yè)資格由學業(yè)考試(含考查)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兩部分組成。學生考試各學科成績的80%、65%、50%分別為畢業(yè)成績優(yōu)秀、良好、及格的分數線,未達到50%為不及格。綜合素質評價六個方面指標中,四項達到C(合格)即達到綜合素質評價標準。初中學生學業(yè)考試(考查)科目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均達到畢業(yè)標準方準予畢業(yè);學業(yè)考試成績?yōu)镈等級的學生,由初中學校組織補考,補考合格者準予畢業(yè);未經學校批準不參加初中學生學業(yè)考試的考生不能補考,不予核發(fā)畢業(yè)證書,只發(fā)放義務教育結業(yè)證書。 五、招生錄取 高中招生計劃的70%為統(tǒng)招生(含推薦生、指標生),30%為自主招生。錄取采取推薦錄取、指標分配錄取、綜合(統(tǒng)招生)錄取、特長生錄取、自主生錄取等形式,錄取時綜合參照學生的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定等級、動手操作能力、特長潛能等擇優(yōu)錄取。 (一)普通高中學校招生錄取 1、推薦錄取。對各方面表現突出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和地理、生物學業(yè)考試科目(以下簡稱學業(yè)考試科目)均達到A級,由初中學校至少兩名教師(班主任、一科任課教師)推薦和初中學校審核同意,可報考本縣省級規(guī)范化學校汶上一中,填寫《2011年汶上縣高中招生推薦生申請表》(見附件4)。初中學校推薦比例不超過在校生數的3%,推薦表經縣教育體育局審查后交高中學校,由高中學校通過調查、面試、綜合能力測試、特長展示等方式核實,確定預錄取名單,并在學生初中學校、報考高中學校公示5天,高中學校錄取的推薦學生人數控制在規(guī)模內招生計劃的5%以內。5月18日前報市教育局基教科審核后,確定提前錄取名單,其他高中學校不得錄取已被推薦錄取的學生。 2、指標生錄取??h教育體育局將省級規(guī)范化學校汶上一中招生計劃的60%,依據各初中學校應屆在籍在讀的初中畢業(yè)生數(不含借讀生、往屆生)占80%和對初中學校綜合辦學水平占20%的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學校。按照分配到各初中的定向指標數,根據該初中學??忌闹驹浮⒊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和學業(yè)考試科目達到B(含B)級以上,分別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錄取指標生在統(tǒng)招線下照顧60分,但不得低于該校最低錄取控制線,未完成指標生錄取的初中學校,下年度調減相應指標生計劃。 對有嚴重違背教育規(guī)律、違犯辦學行為規(guī)定、加重學生課業(yè)負擔、對學生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響和引起嚴重后果的學校,要調減其指標生分配名額,直至完全取消其按素質教育評價情況分配指標的資格。 3、綜合(統(tǒng)招)錄取。綜合錄取主要依據學生考試科目的考試成績、考查科目成績擇優(yōu)錄取,其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和學業(yè)考試科目成績要求均達到B級以上。未完成指標生錄取的計劃,納入統(tǒng)招錄取。 4、特長錄取。特長生錄取是對報考音體美特長的學生進行錄取的方式。高中學校把具體招生計劃上報縣教育體育局審定。特長生報名由縣教育體育局統(tǒng)一組織,考務由各高中學校組織,錄取由縣教育體育局和各招生學校共同實施。特長生錄取按學生學業(yè)成績和特長考試成績擇優(yōu)錄取,于6月30日前完成。 5、自主招生錄取。根據市高中招生會議精神和我縣實際及職普比例,劃定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根據“三限”政策(限分數、限人數、限錢數),參照學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從高到低錄取。要求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和學業(yè)考試科目成績必須達到C(含C)級以上。 全市普通高中錄取和學籍注冊工作7月30日前結束。 (二)中等職業(yè)學校招生錄取 1、縣職成教中心招生錄取由縣教育體育局職成教科組織,由初中學校集體到縣教育體育局職成教科辦理報名及錄取手續(xù)。學生也可持《義務教育證書》到縣職成教中心報名注冊,辦理相關入學手續(xù)。就讀縣職成教中心的農村學生和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享受國家助學金資助,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1500元,政府資助2年。 2、縣職成教中心提前錄取的學生,學校要加大管理力度,要把錄取考生的學習生活狀況及時反饋到初中學校,確保學生接受完整的九年義務教育。 3、普通中專等中等職業(yè)學校的招生錄取工作由市縣招生部門組織。 (三)普通高中錄取的其它有關政策 2011年加分項目和分值為: 1、綜合類:少數民族考生、華僑、港澳臺胞子女考生加10分錄取,烈士子女加20分錄?。?BR> 2、德育類:初中畢業(yè)年級獲得市教育局評選表彰的市級“優(yōu)秀學生”考生加10分錄??; 3、計劃生育類:根據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濟寧市完善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機制規(guī)定的通知》(濟政辦發(fā)〔2008〕46號)規(guī)定,農村獨生子女戶和雙女戶考生給予增加10分照顧。 前2項不重復累加,按最高項計分。凡涉及加分的同學需填寫《汶上縣2011年高中招生特殊考生審批表》(見附件5),農村獨生子女和雙女戶考生填寫《2011年汶上縣高中招生農村獨生子女和雙女戶考生審批表》(見附件6),并上交原件和復印件,截止時間為4月22日。符合加分照顧條件的考生,要在考生所在初中學校及班級公示一周后,由初中學校上報縣教育體育局。5月15日前,縣教育體育局審核并予以公示。 殘疾考生應與其他考生同等對待,各高中學校不得拒絕接收。 普通高中的錄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安排,縣教育體育局組織實施,報市教育局審查備案后,由高中學校發(fā)放錄取通知書(加蓋縣教育體育局學籍專章),未經市教育局審核錄取的學生一律不予注冊學籍。學籍注冊后,各學校不得再接納新生。 六、招生紀律 (一)加強組織領導。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制度改革是一項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影響力大的工作,關系到教育公平和社會穩(wěn)定。為確保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縣教育體育局成立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整個招生考試工作的領導和組織協(xié)調??h教育體育局基礎教育科負責高中段招生考試政策的制定、學生綜合素質評定、普通高中錄取和注冊學籍等工作;縣教育體育局職成教科負責職業(yè)學校的招生錄取工作;縣教育體育局體衛(wèi)藝科負責體育、藝體特長生考查測試工作;縣教育體育局信息中心負責信息技術考試工作;縣教育體育局監(jiān)察室負責對招生過程的監(jiān)督。各有關部門要通力協(xié)作,各盡其責。各鄉(xiāng)鎮(zhèn)教辦、各高中學校也要成立高中招生工作組織機構,嚴格按照市縣的統(tǒng)一部署和要求,確保招生考試各項政策落到實處。 (二)加強配套制度建設。高中招生考試制度改革要通過制度建設確保公正、公平、公開,實行嚴格的公示制度、誠信制度、監(jiān)督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等,杜絕不正之風,使招生考試真正成為“陽光工程”。 1、公示制度。高中招生考試工作的方案、招生計劃、招生過程、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等級、推薦生名單、收費等,應在學校公示,向社會公示,接受監(jiān)督。 2、誠信制度。逐步建立招生考試、綜合素質評定和錄取的誠信機制。參與命題、審題、閱卷、綜合素質評定、優(yōu)秀學生推薦、錄取工作的有關人員,要簽訂誠信協(xié)議并建立誠信檔案,同時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關人員嚴格履行誠信責任和義務。 3、監(jiān)督制度。紀檢監(jiān)察等部門要對招生考試、綜合素質評定及高中招生錄取等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同時制定相應措施,實行社會監(jiān)督,并設立舉報電話(電話號碼:7282099、7282179)。 4、責任追究制度。在招生錄取過程中,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格執(zhí)法,對由于工作失職造成重大影響、弄虛作假、營私舞弊和其它違紀行為的,一經查實,嚴格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三)嚴肅考試招生紀律。要嚴格遵守省教育廳《關于規(guī)范高中招生行為有關問題的通知》(魯教基字〔2007〕10號)的各項規(guī)定要求,自覺維護招生秩序。各鄉(xiāng)鎮(zhèn)教辦、各初中學校要依據高中段學生報名分流表,認真向學生和家長做好高中段學校招生政策宣傳工作,在做好學生和家長工作的基礎上,對生源進行合理分流,引導學生合理選報志愿。縣教育體育局把分流情況納入對初中學校辦學水平評估內容。各初中學校要通過適當方式將考試成績通知考生本人,任何單位和的人不得將考生成績公布、排名,不得以考試成績作為評價學校、教師的唯一依據。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屬指令性計劃,各招生學校要嚴格執(zhí)行,不得隨意擴大縮減,嚴禁擅自招生,嚴禁超過省規(guī)定班額編班,不準設重點班,要平行編班;嚴禁用非正當形式、不切實際的許諾亂拉生源;對按正常程序被錄取而不按時報到的考生,以自動退學處理,其他任何學校不得遞補錄取;公辦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復讀班,不得招收往屆生插班復讀。嚴格執(zhí)行高中擇校生“三限”政策,嚴格執(zhí)行有關收費標準,嚴禁超標準收費和提前收費,嚴禁隨意降低收費標準或減免收費。對違犯規(guī)定的,扣減相應經費。如有違犯,一經查實,將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四)嚴格考務管理。所有參與招生考試的工作人員,都要嚴格執(zhí)行有關招生政策規(guī)定,在報名、推薦學生、編排考場、命題、組織考試、閱卷、分數統(tǒng)計、錄取等各個工作環(huán)節(jié),實行崗位責任制,明確分工,各負其責。要嚴肅考風考紀,特別要加強對試題試卷的管理,確??荚囐|量。對在招生考試工作中造成試題泄密,或在報名、考試、閱卷、錄取等工作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禁止上年度的違紀監(jiān)考教師從事今年的考務工作。 (五)加強政策宣傳。各鄉(xiāng)鎮(zhèn)教辦、各初中學校要加大招生制度改革的宣傳力度,要召開家長會、班主任和畢業(yè)年級任課教師會、學生會,設立咨詢熱線和舉報電話,向每個學生印發(fā)公開信等多種方式進行宣傳,讓全社會、特別是學生家長了解招生政策,理解和認同改革方案。因招生宣傳工作不力對招生工作造成不利影響和后果的,要追究校長和有關人員的責任。各招生學校未經教育主管部門批準不得擅自印發(fā)招生簡章和召開招生咨詢會,進行不切實際不符合政策的虛假宣傳。
附件: 1、汶上縣2011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報名分流表 2、汶上一中2011年高中招生推薦生指標生分配表 3、汶上縣2011年高中招生報名登記表 4、汶上縣2011年高中招生推薦生申請表 5、汶上縣2011年高中招生特殊考生審批表 6、汶上縣2011年高中招生農村獨生子女和雙女戶考生審 批表
下載上述表格
二O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